德保县公安局关于2025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观摩考察期间禁止一切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升空的通告
为确保2025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德保观摩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以及公安部、自治区有关规定,决定2025年11月25日上午7时至当日观摩点活动结束,禁止一切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德保南收费站→国道G212→足坡村→德保吉星岩景区→那布→国道G212→兴旺街→德保矮马王国景区→兴旺街→巴龙村→国道G212(靖西武平方向)区域升空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在上述区域,未经许可禁止一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轻型飞机、直升机、滑翔机、无人机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航空模型、空飘气球、孔明灯、风筝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。因特殊情况,需要进行升空活动的,须提前24小时向德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申报,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起降、飞行活动。
二、在“禁飞”期间,新闻宣传、体育、气象、学校以及其他涉及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,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“禁飞”规定。公安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工信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加强日常监管检查,切实落实监管责任。
三、对不遵守临时“禁飞”规定、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、市场监督管理、体育、气象、工信等有关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。涉嫌危害公共安全、扰乱公共秩序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